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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逢跟魏恒还有程子英都喜欢打篮球。

呃,其实项逢没那么喜欢打篮球,他的内心好像已经过了那个从竞技类运动中收获快感的年纪了。只是对于年轻的男孩子而言,校园里没有什么更好的发泄多余精力的方式。

好吧,其实魏恒也没那么喜欢打篮球,但篮球场在女寝楼下不远的地方,每天晚饭时间都有大量女孩子三三两两接伴走过。

没错,只有程子英是真喜欢打篮球,而且代表三人中无可争议的最低水平。

三个人往往一起打球,人多的时候他们会跟别人一起用一个篮筐。这么一来,项逢的技术自然凸显了出来。毕竟是那些年自顾自地谋生,时刻做好跟别人玩儿命的准备,这样的体力用来打全场哪里会累呢?

当前三节结束,比分惨不忍睹且项逢连呼吸都没有什么变化时,篮球社的三位元老级人物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。毕竟再继续下去只是更尴尬罢了,此刻停下来就当是相互切磋而不是正式比赛了。

断断续续几天,这么几场打下来,篮球社、体育部连带着马拉松协会都对项逢有了好感。毕竟学校那么大,体育爱好者还算多,但是真玩儿的明白的人屈指可数。男孩子们的友谊其实很简单,看得起也玩得来就可以了,如果还能聊到一起去那成为好哥们儿就不是问题。

现任社长篮球社社长大二,土木系,名为陆川。一米九的身高,穿着AJ,留着厚刘海所以看起来明显比项逢还高一些。他和项逢一起出现的时候,路过的女孩子眼睛都在冒星星。陆川明显很习惯,有时还会回以微笑。

十一月中旬,考完管理学精要后,项逢、魏恒、陆川还有几个篮球社的人一起打球,哦,对了,还有程子英。

打完球,项逢拿起灰色的运动服外套打算穿上的时候,发现掉出来了个粉红色的小卡片。一群人围了过去,场面十分轰动。

魏恒惊叹道:“哇塞,这妹子一定很纯情,这年头还送情书。”

程子英瞪圆了眼睛,“写的什么呀?快念念。”

密密麻麻的一堆字,项逢也没认真看,他抬起头扫了一圈,看见了一个穿着裸粉色纱裙的女孩子正踮起脚往这边望,她的脸颊还有些红。

项逢看着她,两个人的目光刚好对上。随后,项逢拿起卡片,两下,撕掉了。周围爆发出一阵阵唏嘘声。

项逢没再看那个女孩,他甚至没想她会不会难过,因为他本就不是多在乎别人感受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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